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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如何盘活资产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

ysladmin 2024-07-19
景区如何盘活资产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1.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是什么意思2.如何在盘活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加强对
景区如何盘活资产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1.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是什么意思

2.如何在盘活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3.盘活存量资产的措施

4.盘活资产 盘活企业资产有哪些好的方法?

5.盘活存量资产是什么意思

6.国办发文: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景区如何盘活资产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

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是什么意思

       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是指通过优化配置、改善运营管理、促进资本流动等方式,激活存量资产,使其得到更好的利用,从而获得资金的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可以取多种方式,例如出售、转让、租赁、招商等,将存量资产转化为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资产,以实现资金的回收和再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可以缓解资金压力,还可以提高资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如何在盘活现有资产的基础上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有下列十条途径:

       1、 清产核资

       2、土地置换, 盘活存量资产

       3、兼并盘活

       4、增量盘活

       5、增值盘活

       6、转债盘活

       7、贴息盘活

       8、 拍卖盘活

       9、控股盘活

       10.重组盘活, 形成规模经营。

盘活存量资产的措施

        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用计算机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

       (2)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从而形成大量的闲置资产。亏损企业可视情况与经营良好,需扩大规模的、有消化能力的大企业联合甚至被兼并,实现资产重组,使闲置资产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被处理,并在新的配置中实现其保值增值。

盘活资产 盘活企业资产有哪些好的方法?

       法律分析:企业资产盘活存量的措施:

       1、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主要是要通过再贴现、再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引导;

       2、创新外汇储备的应用,主要是拓展外汇储备委托和商业银行转渠道;

       3、探索发行企业优先股;

       4、定向开展重组企业的并购,并且适当延长并购期限;

       5、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

       6、扩大不良的自主处置权,让银行可以把存量的不良用拨备核销掉或者卖出去;

       7、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证券化,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

       8、拓宽保险资金的应用化;

       9、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经济,让银行理财成为债权融资、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

       10、扩大民间资本进入,让民间资本焕发青春。

       法律依据:《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取措施加以解决。

盘活存量资产是什么意思

       要看下什么资产吧:起死回生,用于现生产和经营是最好的;

       其次与供应商调剂、换购现在需要的品种也不错;

       还有代用和补充加工、改制等,一般要有损失或有质量风险要注意规避;

       少量留些备件或维修件;

       最后是变卖,一般只能打折甚至是废料买卖;

       有些生活方面可以用的,当奖品发给员工也是好办法。等

国办发文: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所谓盘活存量资产,实际上就是以存量资产或存量资产的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进行融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在出售资产和加速资金回笼的同时,收回的资金可以用于新建项目的建设,这也是稳定当地增长的一种手段。

       盘活存量资金支出如何记账?

       方法如下:

       1.尚未安排预算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包括预算稳定基金和待回收的预算流动资金),主要集中反映在总帆信预算会仿昌计资产负债表(贷方)的净资产备轿扒相关科目中。

       2.是一般财务预算已拨付到财务专户(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的财务专户)的滚动资金,集中反映,在总预算会计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相关科目中。

       近日,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意见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意见要求,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意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院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五)规范有序推进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减少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可取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

       (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

       (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优化港口客运场站规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十三)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规划、用地用海、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办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十五)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七)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

       (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证券、产权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

       (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

       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

       (二十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院报告。各地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院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好了,今天关于“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景区如何盘活资产”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